2019年10月18日 星期五

偵探故事

「爸爸,今日諗到偵探故事未?」

小朋友正常地喜歡媽媽多於爸爸。不過說到睡前故事,爸爸卻是突然受盡歡迎,簡直可以用「完勝」來形容那一刻。
 

忘記了那時開始,他們開始了看福爾摩斯的漫畫,更愛上了聽偵探故事。最「伏」的是每晚要交出一個新故事的我。除了趁他們頑皮順便懲罰他們的特殊情況,我好歹也要在睡前「七步成詩」"想"出、或"嘔"出一個「偵探故事」出來。(日日諗真 "想" "嘔")

創作,其實也是炒作,「金田一一」、「名偵探柯南」......心裡很有「漫畫書到用時方恨少」的感覺。福爾摩斯故事內容以場景跟人物描寫比較多,案情亦都唔會太過激進》,有時找下失物解下謎題的內容對小朋友尚算合適。至於金田一、柯南.....睡前同小朋友講「荒島殺人狂爆血死人」當然是萬萬不可以「出街」的內容。
於是:「密室殺人」換成「同學小烏雞的刷膠在密室被偷了」......如此換湯不換藥地磨了一整年有多。

「兇手就係你!!」
講「偷野個個就係你!」總好像欠了些故事張力。於是我照金田一的經典對白講好了。

每次講到呢句,阿妹都好肉緊地抓著我的手,哥哥則細細思考犯人是那一個。這種感覺.....無價。

「這個叫 "貪心豬” 既一定唔係兇手啦...」
小朋友學習能力很高,哥哥也深明偵探故事那種「愈有可疑樣越衰愈唔係犯人」的定律。

金田一的故事內容往往有一個既定定律: 金田一去旅行、去行街、去買野,總之去邊都好,遇上兇殺案,兇手的暴行令人髮指。之後......
「我一定要將兇手揪出來.....賭上我爺爺的名聲。」
最後金田一找到兇手、兇手例必狡辯一番、金田遂一拿出證據,最後是兇手自白。

二十年後,人大了,當重溫這些故事會懂得以不同角度去體會。故事裡大部分兇手,在故事進程中都是形容得冷血又可怕。但最後,卻是一個又一個令人感慨及同情的身世故事。而被殺的,大部分往往又是法律下制裁不了的大壞蛋。在現今社會可形容為 一 受害者變成殺人犯「私了」報復的故事。

記得其中一個故事「雪夜叉殺人事件」,當看來不似犯人的女士被金田一揪出來而已不能再狡辯的時候,她的第一句回應是:

「他們該死。」
之後犯手娓娓道出當年一眾死者如何害死她的媽媽.....如何在法律上不能追究他們等等
劇本需要,殺人的方法及佈局總是大費周章。但簡單看事情總是帶出一個問題﹔若犯人不用私了報復的方法,可有為她媽媽伸冤的機會嗎? 那些惡人是否仍然消遙法外? 這個問題令人深思。

故事中,金田一常常說絕不認同殺人的方法去解決問題。有道德光環的主角當然要有配合的口吻吧。只是,"金田一私了事件簿" 卻又一幕又一幕地寫下去。虛構故事也好,卻道出了任何社會制度在一些沒良知的人手下,還是有可能衍生一些冤情。

今天社會,有人無緣無故地離開了。人人也當起了偵探,為了要找出真相,希望還死者一個公道。
其實這個情況不常見。查案,本不是執法者的責任嗎?
但時至今日,崩壞既社會機制、偏頗不堪的執法、沒有良知的政權、濫權的執法者、被無情摧毀踐踏的一代年青人。當我們有事連拿起聽筒打999也顯得猶豫的時候,我們還有選擇嗎?
 

此時,我又想起另一個漫畫故事....
今日的現況,面對一眾官員的冷血不義。很多人也希望手頭上有一本死亡筆記,去審判那些應該受審但又不能審判的人。(多行不義者眾,也許一本不夠)故事的主人翁原本也是本著俠義的心去用筆記,殺那些不能被法律制裁的大壞蛋。想代神去審判壞人的他,最後卻變了一個冷血殺手,不歸路....

「他們該死」誰有權去定義?

行義 與 行惡,往往係一線之差,今時今日,可信賴的法制已不太可信。紅綠燈壞了,人大可以不會按燈過馬路。只是,我們又如何不至任意妄為?

「爸爸,最後小烏雞有沒有原諒 "兇手"?」
故事最後,孩子們總是會問這個問題。
「小烏雞當然原諒了他,但是偷嘢的小熊仍然是被校長處罰了!」

作為社會的一分子,我肯定不是最受傷害的一群,說原諒我並沒有資格。但這也並非原諒與不原諒的問題。
我仍然希望,作奸犯科的人是最後仍然得到應有的懲罰。因為,公義伸張,也是防止不公義的蔓延,是需要的。這樣才可以避免將來有更多人無辜受害。

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』」(羅馬書12:19)
我不是想說我們不用伸冤,只是說 - 「伸冤」是上帝祂自己在乎的工作。
期待這一天,小烏雞不用靠打小熊才可取回刷膠,多好!
 

後記﹔今早看聖經看到保羅、西拉被囚,最後禁卒信主的一幕。
一個信徒被濫捕的時代,上帝還是希望多一些人悔改。判與恕,在神眼中同樣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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